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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大學現(xiàn)代遠程教育考試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人: 訪問量: 發(fā)布日期:2011-03-16 20:27:55

鄭州大學現(xiàn)代遠程教育考試管理規(guī)定

 

為嚴肅考風考紀,維護鄭州大學遠程教育學院考試的嚴肅性、公正性和權威性,確?荚嚬ぷ鞯捻樌M行,對考場紀律和考試違紀舞弊的處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考場紀律

1、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遲到超過二十分鐘(從開始考試時間算起)者取消本場考試資格?荚囘M行三十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2、考生憑學生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學生證(或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以備監(jiān)考人員核實檢查。

3、考生進入考場后必須肅靜,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事情。開卷考試可以攜帶相關的書籍、參考資料等物品。閉卷考試時,除必要的文具外,不準攜帶任何與考試有關的教材、作業(yè)、筆記等物品。開考前須自覺將攜帶的上述物品以及提包、手機等通訊工具和其他與考試無關物品放在監(jiān)考老師指定位置。考試中未經(jīng)監(jiān)考老師允許,不得互借文具及其他物品(包括計算器等)。違者視其情節(jié)作違反考試紀律或作弊處理。

4、考生在答卷前,必須在試卷規(guī)定的位置填寫考生姓名、學號、專業(yè)、考點等項信息。

5、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尊重考場工作人員。

二.違紀處理

對于違反考場紀律或考試舞弊的學生,視其情節(jié)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一)   學生在考試中有下列違紀行為之一者,視情節(jié)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該課程成績無效,按零分計入:
1
. 不遵守考試規(guī)則,將書包、筆記、教材、通迅工具等帶入座位者;
2
. 不聽從監(jiān)考教師指揮,干擾考場秩序,影響考試正常進行者;
3
. 考試交頭接耳、左顧右盼,經(jīng)警告仍不悔改者;
4
. 在桌面等處抄寫有關公式或有關考試內(nèi)容者。
5
. 夾帶,即將與考試內(nèi)容有關的教材、筆記、紙條等藏匿于試卷下或課桌等處者;
6
. 考試中傳遞紙條、互換考卷、互對答案者。

(二)   學生在考試中有下列作弊行為之一者,開除學籍:

1.替考者;
2
.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嚴重作弊行為者;
3
.盜取試卷或試題者;
4
.累計考試作弊2次及以上者。

本規(guī)定由鄭州大學遠程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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