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fā):關于河南成人大學留考工作的管理規(guī)定

    發(fā)布人: 訪問量: 發(fā)布日期:2015-07-07 10:13:16

    留考工作是河南成人大學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強化對留考工作的管理直接關系到考試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科學性,同時也體現(xiàn)了“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的管理理念,也是對學習者權利的有效維護。因此,認真做好留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規(guī)范留考的操作程序,特作出如下規(guī)定。
    一、留考是指考生不同報考課程被安排在同一時間考試,考生可以按規(guī)定的考試時間先參加一門課程的考試,另一門考試時間發(fā)生沖突的課程在前一課程考試結束后,考生不離開考場,立即進行該門課程考試。
    二、考生在報考考試科目時,如有兩門課程考試時間表重合時,可由考點負責人指定一門課程的考試作為留考科目。
    三、當必修課與選修課考試時間重合時,應指定選修課為留考科目。
    四、若上一單元留考課程考試時間再與下一單元考試時間重合,應先安排下一單元課程考試之后,再安排上一單元留考;
    五、凡要求留考的考生必須在考試前兩周將請求留考的科目及時間報分校、教學點,由分校、教學點根據(jù)當時的考試情況作出留考安排。
    六、留考課程的考試必須在重合課程考試結束后立即進行,不準以任何理由提前開考留考課程。
    七、參加留考的學生在結束前一門課程的考試后不得擅自離開考場。凡沒有在考務人員監(jiān)督下離開考場的學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
    八、考點應為留考學生設立專門的留考考場,并設有專人值守。學生在完成前一考試科目的考試后, 由考務人員將留考考生帶到留考考場參加留考科目的考試。
    九、參加留考的考生,必須按正考考試要求時間進入考場,遲到的學生不得參加正在留考科目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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